【工程房产】开发商延期交付“不达标”房屋,还拒付违约金,霖澳绵阳律师助53户业主联手维权,成功追回24.9万元违约金
2025年年初,#霖澳律师事务所绵阳分所 成功办理了一起因开放商延期交房导致53户业主集体维权的房产纠纷案件。
事情源于某楼盘开发商与业主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明确约定,开发商于2023年2月23日前交付房屋,若逾期,将按日向业主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然而,开发商先是于2023年1月31日向业主发出告知函,称项目楼盘因不可抗力因素整体延期101天,交付时间变更为2023年6月1日前。随后又通过短信告知业主,将交付时间提前至2023年5月29日。
可在业主收房当天,却发现燃气管道尚未验收合格,不具备通气条件,房屋根本不符合交付标准,并且开发商未公示任何可以证明房屋符合交付条件的资料。
面对开发商“强行交房”,部分业主坚决拒收,并率先起诉维权,最终获得胜诉判决。这一结果极大鼓舞了其他业主,其中的53户业主集体委托了#霖澳律师事务所绵阳分所杨潇玉律师和张磊律师 协助,起诉维权。
杨律师和张律师受托后,分析道,开发商未在约定期限内交付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房屋,已构成根本性违约,依法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考虑到53户业主中既包含了已收房的业主,也有未收房的业主,情况各异且各自的诉求又不相同,为了更好解决问题,两位律师决定在正式立案前,先和开发商协商,争取“一揽子”全部解决。
另一方面,考虑到部分生效案件存在二审后仍进入执行程序才得到清偿的问题,为避免开发商可能的态度消极,反复推诿,逃避责任,杨律师和张律师果断协助53户业主启动诉讼程序,即刻撰写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递交材料后,杨律师和张律师当即联系开发商告知已经起诉的事实和败诉的法律后果,开发商迫于压力在法院调解人员介入之前,主动提出调解。
最终,在杨律师和张律师的推动下,开发商和53户业主达成调解,开发商共计向53户业主支付了违约金249468.29元,并已全部督促落实到账。到此,案件终画上句号。
杨潇玉律师、#张磊律师:“本案有部分业主已有胜诉判决,我方的委托业主维权意愿强烈,但本案既有已提前收房的业主,也有未实际收房的业主,各业主有着不同的诉求。为了尽快解决矛盾,在正式立案之前,我们主张和开发商达成‘一揽子’和解方案,对于未实际收房的业主,我们参照类案中符合交房条件的事实认定,与开发商达成了一致意见,并持续跟进、督促打款,最终本案取得了较为理想且合理的结果,切实维护了53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杨潇玉
霖澳(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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