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公司以工会作挡箭牌拖欠员工工资,霖澳律师介入,搜集完备证据,揭露公司虚伪面目,助员工拿回17.7万经济补偿金
案情概要
小伙入职公司10余年,突然被告知需缓发工资
2012年9月,刚刚大学毕业的徐志入职到了A公司,担任JAVA开发工程师,实习期为半年,在此期间,A公司未与徐志签订劳动合同,也并未为其购买社保。
2013年3月14日,A公司与徐志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自转正以来,徐志尽心尽力工作,每月的收入也比较可观,也算是过着比较滋润的小日子,直到2024年,一切都发生了变化。
2024年2月,A公司突然向公司员工表示,因客户回款延迟导致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进而需要缓发员工工资。此消息在公司引起了不小的骚动,包括徐志在内的诸多员工都提出了反对意见,可A公司并没有在意,还冠冕堂皇地向公司工会征询缓发工资的意见,结果可想而知。
很快,A公司向各员工发送了《关于2月、4月工资延迟发放的歉意通知》,欲以征得了“工会”这个所谓公平民主的组织的同意,来堵悠悠众口。
小伙维权艰难,霖澳律师介入搜集完备证据,助其提起仲裁
A公司此举必然是引起了公愤,徐志就是其中之一,徐志多次找到A公司的负责人沟通,可都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最终,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徐志来到了霖澳律师事务所咨询,律所周鑫悦律师接待了他,周律师耐心解答了徐志心中的所有疑问,这也让徐志维权的想法更加笃定,当即委托了周律师为代理人。
周律师接受委托后先是协助徐志以A公司拖欠工资为由提出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随后立马协助徐志搜集相关证据材料,为后续维权做好准备。
在此期间,周律师发现,其实A公司并非回款困难,其真正的目的是想要通过延迟发放工资,给公司资金回流保留余地。对此,周律师针对A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仔细梳理。
霖澳律师庭上火力全开,有力回击公司辩驳
待一切证据整理完备后,周律师协助徐志提起了仲裁,要求确认徐志和A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要求A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177740元。
庭上,A公司坚决表明自己缓发工资实属无奈之举,且已经在资金到账后补发了员工工资,不存在恶意拖欠的情况,随后提交了《工会回复函》《关于2月、3月、4月、5月工资延迟发放的歉意通知》以及银行贷款记录等材料,想以此来合理化其拖欠工资的行为,从而逃避承担经济补偿金的责任。
不仅如此,A公司还要求在计算徐志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时,要扣除徐志的个人所得税,因为徐志的月均收入非常高,公司试图降低月均基数。
针对A公司的辩驳,周律师进行了一一反驳,周律师指出,首先,按照相关规定,平均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状态下十二个月应得工资计算,即未扣除社会保险费、税费等之前的当月工资总额。
另外,徐志只收到过A公司发的延迟支付2月和4月工资的歉意通知,对于其他文件徐志均未收到过,且A公司即便取得了工会同意,但通过工会回函可以看出,公司延迟支付员工2024年2月的工资不得超过2024年4月10日、2024年3月的工资不得超过2024年5月10日,以此类推,工会同意的延迟支付员工工资的时间不得超过2024年7月10日。
可实际上,A公司只在2024年4月30日向徐志支付了2月的部分工资,剩余工资的支付时间均在2024年7月10日后。因此,A公司应该以拖欠徐志工资,导致徐志被迫离职而支付经济补偿款。
关于平均工资,经过计算,徐志的平均工资为15455.71元,另外,虽然徐志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为2013年3月4日至2024年5月16日,但是早在签订合同之前,就已经在A公司实习半年,因此补偿金的计算应以月均工资乘以11.5计算。
霖澳律师代理意见获全盘支持,小伙拿回17.7万补偿金
最终,经过周律师的全力举证,其所有仲裁请求获得了支持,仲裁委裁决确认由A公司支付徐志经济补偿金177740元。
裁决结果下来后,A公司面临这17万多的补偿金非常不服,直接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判决A公司无需支付徐志经济补偿金。
对此,周律师也是立马联系到了A公司,向其再次阐明了这个案件的情况,另一边,法院也与A公司取得了联系,表明了本次案件完全证据确凿。最终,A公司自知没有再挣扎的余地,同意了调解。
案件结果
在法院的主持下,A公司与徐志达成了调解,约定由A公司分期支付徐志177740元经济补偿金。
办案心得
周鑫悦律师:“本次案件中的公司非常狡猾,找到了工会来合理化自身的违法行为,想钻法律的空子,我们在接受委托之后,对具体的情况进行了详细分析,搜集了大量的证据材料,其中有个情况是当事人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已经实习半年,如果稍有不慎,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就有可能降低基数,但好在我们举证充分,最终助当事人拿回了全款的经济补偿金。通过本案想提醒大家,很多劳动者都以为只要是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就必然可以拿回全部的经济补偿金,可现实情况总是复杂的,很多企业都会使一些‘小手段’来规避风险,因此,希望大家在遇到棘手的维权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委托专业人士介入,从而更好地保护自身的权益。”
案件承办人
周鑫悦
擅长领域:劳动争议、婚姻家事
同行评价:周鑫悦律师自执业以来,已成功办理了近百起劳动争议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她曾就职于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简称“未家庭”),这段经历使她对法院的工作流程了如指掌,能够更有效地协助当事人与法院进行沟通。周律师以其灵活的思维、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以及务实高效的工作风格而著称;同时,她还善于以温情的方式与当事人交流,具备扎实的案件处理能力,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信任与赞誉。
(注:文中人名、公司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