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公司对员工单方面变更工作地点并实行降薪,致使员工被迫离职,霖澳绵阳分所律师介入,促使双方调解,助员工拿回经济补偿
案情概要
2024年2月,杨逍入职A公司,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仅是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为7000元。
然而,杨逍工作还未满1年,A公司便因经营不善开始实行降薪,其工资从原来的7000元直接降为5000元。此外,A公司负责人还打算将公司及公司设备出售给第三方,并要求公司所有员工去第三方处上班。
对此,杨逍无法接受,不仅工资降低了,还变更了上班地点,无形中增加了其上班通勤成本,思虑再三,杨逍萌生离职的想法,但在走之前希望公司能发放年终奖,于是其找到公司协商,结果遭到公司拒绝。
杨逍不甘心,再三思量后,决定提起劳动仲裁向公司主张赔偿,而考虑到自己不是专业人士,随即来到#霖澳律师事务所绵阳分所 咨询。
律所#林燕律师 了解情况后指出,A公司在与杨逍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变更工作地点,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杨逍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A公司未与杨逍签订劳动合同,杨逍还可向公司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但林律师明确告知杨逍,目前的难点在于,待后续开庭之时,A公司很可能已名存实亡,即便最终胜诉了,也很难执行到款项。对此,杨逍却表示不想放弃任何维权的机会,当即委托林燕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协助处理。
随后,杨逍在林燕律师的协助下,先是向A公司提起了#被迫离职通知,后搜集证据向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要求A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及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共计7万元。
果不其然,开庭后A公司确已显示为注销状态,因此,为帮杨逍尽快拿到相应款项,林律师建议与公司方尝试调解。杨逍听后,担心后续真的一分钱也拿不回来,故也不再执着继续仲裁。
基于此,林律师尝试找到A公司协商,可A公司态度很明确,坚决表示没钱,对此,林律师耐心与其沟通,阐明利弊,最终成功说服A公司同意调解。
最终,双方在林律师的协调下,达成调解,约定由A公司向杨逍支付经济补偿金及二倍工资差额共计3万元。对于该结果,对比后续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回,杨逍也已十分满足,对林律师表达了充分的感谢。
办案心得
林燕律师:“本案难点在于执行,因为公司已名存实亡,因此,后续我们也是建议当事人与公司调解,因为如果坚持仲裁,不调解的话,最后可能仅胜诉,无法执行到款项。最终,我们也是促成双方调解,帮当事人成功拿回款项。借此,也提醒大家,在入职时务必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保留好所有与工作相关的证据,如工资单、工作交流记录等,以便在发生劳动争议时能够有效维权。此外,在遇到劳动争议时,应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承办人
霖澳(绵阳)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
所获荣誉:2024年律所新锐奖
同行评价:林律师共情能力强,但边界清晰,有柔中带刚的韧性,对细节比较敏感且逻辑思维强,法律硕士出身的她,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知识和良好的法律素养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作为婚姻家事女律师,她把鲁米(Rumi)的名言"你的任务不是寻找爱,而是发现你内心筑起的、阻挡爱的围墙。"作为推动自己前行的力量,时刻提醒自己在处理家庭纠纷时,不仅要关注法律条款,更要帮助当事人破除心墙,触及情感核心矛盾。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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