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恋爱脑”女孩为男友盗窃“望风”被捕,霖澳(绵阳)律师全力拯救争取自由
20岁女孩为爱“望风”卷入盗窃
2025年3月至6月期间,年仅20岁的小丽在男友盗窃惯犯张三的甜言蜜语和反复蛊惑下,先后三次陪同张三到A公司实施盗窃。
期间,小丽负责望风,张三则翻墙进入该公司仓库行窃,共计窃得价值1970元的可兑奖啤酒拉环500个、价值2100元的7件小郎酒,销赃获利2260元。
之后,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张三和小丽抓获归案,两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经查,张三早在2024年9月至2025年3月期间,曾先后多次趁无人之际盗窃A公司仓库内共计价值11760.9元可兑奖啤酒拉环2985个,销赃获款6480元。
父母心急如焚,律师紧急介入
小丽父母得知消息,赶忙委托霖澳(绵阳)律师事务所协助。律所张磊律师当即前往看守所会见小丽,详细了解案情。
张律师在全面梳理案情后指出,小丽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共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是多次盗窃,辩护难度很大。
随后,张律师即刻梳理案件,积极与公安机关展开沟通,最终成功为小丽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主动退赔,争取从轻情节
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对此,张律师即刻联系张三家属及小丽家属与A公司协商退赔事宜。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达成一致,退赔11000元。期间,A公司考虑到张三、小丽的家庭情况以及两人的认错态度,自愿放弃剩余未退赔的损失,并出具了谅解书。
之后,小丽、张三分别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与此同时,张律师迅速梳理不起诉意见提交至检察院并多次进行沟通。虽然最终未能获支持,但检察院同意将量刑建议由实刑调整为缓刑。
很快,检察院以小丽、张三涉嫌盗窃罪为由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建议判处小丽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建议判处张三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缓刑!重获新生
庭审中,张律师提出,小丽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轻情节,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法院采纳了张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张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小丽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张磊律师:“本案证据链完整,当事人三次参与望风,属于‘多次盗窃’,且与惯犯共同作案,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辩护空间极为有限。因此,我们首先明确了当事人的‘从犯’地位;其次,主动陪同家属与被害人协商赔偿事宜,最终成功说服检察院同意将量刑建议从实刑调整为缓刑,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借此也提醒大家,交友需谨慎,一次短暂的错误,可能要用一生来承担后果。”
霖澳(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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