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损】公司“先伤后保”致社保拒赔,伤残补助金无人买单?霖澳律师两度仲裁助当事人全额获赔
案情回顾
王某于2022年7月入职A公司,从事操作工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
然而,安稳的日子没过多久。同年9月11日下午,王某在车间内搬运铝块时,左手不慎被铝块砸伤,被紧急送医。
经诊断,其“左手第3、第4指骨远节端骨折”,另一家医院更是诊断为“左中环指末节挤压不全离断伤”。
事故发生后,A公司虽然支付了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以及停工留薪工资,但对于后续最核心的工伤赔偿,却只字不提。
眼看身体逐渐恢复,但赔偿款迟迟没有着落,王某心急如焚。迫于无奈,他找到了霖澳律师事务所。
梁洁律师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与王某取得联系,并迅速展开多方取证工作。在梁律师的协助下,王某顺利完成了工伤认定,且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为十级伤残。
然而,从王某启动工伤认定程序的那一刻起,A公司就开始采取回避态度,不仅从未出面配合,甚至彻底“失联”。
面对公司的消极对抗,梁洁律师当机立断,协助王某向仲裁委提起仲裁,请求确认王某与A公司劳动关系解除;A公司支付王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2万元。
仲裁委经审理,充分采纳了梁洁律师的法律意见,裁决支持王某的诉求。
拿到裁决书,本以为案件即将画上句号,但在前往人社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梁律师发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经查,A公司虽然为王某缴纳了社保,但存在“先伤后保”的情况(即受伤时间在参保时间之前)。这意味着,社保基金无法报销王某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面对这一突发状况,梁洁律师没有退缩。她深知,既然社保无法覆盖,这笔费用理应由未尽到及时参保义务的用人单位——A公司承担。
于是,待王某医疗补助金到账后,梁律师随即协助王某重新提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7万元。
这一次,仲裁委再次支持了王某的诉求。
至此,经过两次仲裁,案件终于迎来了圆满结局,王某如愿拿回了全部赔偿款。对于梁洁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展现出的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王某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梁洁律师:“工伤维权往往程序复杂,尤其是遇到公司‘失联’或社保缴纳不规范(如先伤后保)的情况,劳动者很容易陷入迷茫。在此提醒广大劳动者:发生事故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保留相关证据,劳动合同、病历资料、工资流水等是关键。遇到公司推诿或复杂的社保问题,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避免因程序错误导致权益受损。”
案件承办人

梁洁
擅长领域:人身侵权、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劳动争议
所获荣誉:2022年度团队贡献奖、环境权益维护志愿律师、2023年度团队贡献奖、2023年度工伤人损品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优秀律师、2024年度劳动争议品类十佳案例、2025年度卓越贡献奖、2025年度工伤人损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梁洁律师拥有丰富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能够把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件相结合,擅长各类法律文书写作,具有良好的理解能力与沟通能力。在执业生涯中,一直致力于“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力求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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