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买了重疾险,确诊脑中风后遗症却遭保险公司拒赔?霖澳律师不到1个月,助当事人高效获赔6万元
案情概况
2020年12月,张叔为妻子李阿姨在A保险公司处投保了《健康保重大疾病保险(2.0版)》,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期间为终身,缴费期为10年。此后,李阿姨一直依约足额交纳保险费,保单持续有效。
2025年8月,李阿姨因多发脑梗死、脑中风后遗症,先后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李阿姨认为自身病情(左侧肢体肌力4级)符合保单中关于“脑中风后遗症”的重疾赔付标准,遂向A公司申请理赔。
然而,A公司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理赔标准为由,拒绝了李阿姨的理赔请求。多次协商无果后,李阿姨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并委托霖澳律师事务所吴杰律师协助处理此案。
吴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对保险合同条款及李阿姨的病历资料进行了详细梳理。
经查看,吴律师发现,按照合同字面条款的严苛定义,李阿姨目前的肌力等级在常规理赔中确实存在较大争议,若直接进行诉讼,案件面临较高的败诉风险。
吴律师耐心向李阿姨及其家属阐明了案件的法律风险与客观难点,并协助其全面梳理、固定了相关证据,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案件存在的客观风险,为最大程度保障李阿姨的合法权益,吴律师制定了“以诉促调”的诉讼策略,建议李阿姨在诉讼框架内争取调解,李阿姨对此表示同意。
开庭前,吴律师主动与A公司展开调解沟通。凭借对保险法及司法实践的深刻理解,吴律师向A公司清晰阐明了本案在格式条款解释、保险公司提示说明义务等方面可能面临的不利后果。最终,A公司认可了吴律师的专业分析,同意进行调解。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李阿姨与A公司签订的《健康保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于2026年6月22日解除;A公司向李阿姨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6万元。
从委托到达成调解,全程不到半个月时间。对于这一高效、务实的维权结果,李阿姨及其家属十分满意,并对吴杰律师的专业素养与办案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
吴杰律师: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重大疾病定义标准”引发的保险理赔纠纷。在司法实践中,保险合同多为格式条款,当保险公司对“脑中风后遗症”等疾病的理赔标准设置过于严苛,且未能充分履行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时,法院通常会依据《保险法》的不利解释原则,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但在本案中,当事人确诊时的肢体肌力等级确实处于理赔标准的临界点,若坚持诉讼,不仅耗时耗力,结果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我采取了“以诉促调”的策略,通过精准的法律研判向保险公司施压,最终在半个月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6万元的理赔款,实现了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与纠纷的高效化解。 吴杰 霖澳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债权债务部部长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劳动争议、财产侵权、交通事故、婚姻家事 所获荣誉:2022年度十佳案例、2022年度优秀合伙人、2022年度最具知名度律师、2023年度优秀律师、2023年度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2023年度工程房产品类十佳案例、2023年度债权债务品类十佳案例、2023年度劳动争议品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最具知名度律师、2024年度优秀律师、2024年度工程房产品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债权债务品类十佳案例、2025年度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2025年度债权债务品类十佳案例 评价:吴杰律师性格亲和友善,工作认真仔细,有娴熟的法律技能、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斡旋谈判技巧,是一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的律师。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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