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男子谎称能办编制骗取31万,霖澳(德阳)律师精准核减13万涉案金额,成功帮其争取到合理刑期
案情概况
2021年10月,经亲戚张三介绍,大伟与正急于找工作的李四在某饭店见面。席间,大伟拍着胸脯向李四保证,自己认识“大领导”,能帮李四安排成都地区有国家编制的“铁饭碗”。
面对如此良机,李四信以为真。自2021年12月起,大伟以“请客吃饭”、“报名费”、“资料费”、“政审费”、“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陆续向李四索要钱财。
出于对“熟人”的信任,李四先后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及现金给付等方式,共计支付了31.5万余元。然而,这些钱并没有流向所谓的“办事渠道”,而是被大伟用于购买彩票、个人挥霍及偿还其他债务。
2023年11月,因工作迟迟没有着落,李四开始催讨还款。在巨大的压力下,大伟于案发前通过张三退还了13万元,但剩余的18.5万余元却再也无力偿还。
2026年4月1日,大伟被警方抓获归案。家属得知情况后,赶忙委托了霖澳(德阳)律师事务所胡麒麟律师为其辩护。
接手案件后,胡麒麟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大伟,并详细查阅了案卷材料。
胡律师发现,案件的关键争议点在于涉案金额的认定。公诉机关最初认定的涉案金额为31.5万余元(含其他事实),虽然大伟退还了13万,但如何从法律层面准确界定诈骗既遂金额与案发前退还金额的关系,直接关系到大伟的量刑轻重。
在阅卷过程中,胡律师紧扣案件细节,多次与检察官进行深入沟通,并再次与大伟会见,指导其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
经过胡律师的不懈努力与专业沟通,检察院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对涉案金额进行了重新核定。最终,法院审理查明的涉案金额定格在18.5万余元(即未归还部分)。
庭审中,胡麒麟律师根据案件事实,提出了以下辩护观点:
坦白情节:大伟被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认罪认罚:大伟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积极退赔:案发前已退还部分款项,且对剩余款项有退赔意愿。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大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大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被告人大伟退赔被害人李四经济损失人民币18.5万余元。
胡麒麟律师: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请托型”诈骗案件。作为辩护人,我们深知在诈骗类案件中,涉案金额的认定是量刑的基石。因此,我们并未止步于“已退还13万元”这一表面事实,而是深入剖析了“案发前退还”与“诈骗既遂金额”的法律关系,通过多次与检察机关的专业沟通,成功将法院最终认定的诈骗数额锁定在未归还的18.5万余元,避免了当事人因金额过高而面临更重的刑罚。同时,本案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任何试图绕过法定程序、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取利益的行为,都蕴含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办案律师
胡麒麟
霖澳(德阳)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工伤人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所获荣誉:2025年律所新锐、2026年律所先进个人
同行评价:胡律师,深耕法律服务领域多年,始终秉持“专业、严谨、尽责”的执业理念,专注于工伤人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及债权债务四大核心领域,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执业以来,胡事人始终将当事人利益放在首位,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务实的工作作风与真诚的沟通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好评。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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