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损】工人被公司诱导虚报受伤时间,人社局拒认工伤!霖澳律师锁定突破口,人社局撤销原决定,重新认定工伤
案情概况
大伟(57岁)系某公司打料工。某天,大伟在打料时,不慎踩到堆放的边角料摔倒受伤。事后,大伟前往诊所查看伤势,被告知仅为普通外伤。因此,大伟便未告知公司。
可用药之后仍不见好转,大伟只好前往医院进一步治疗,结果被诊断为:骶骨骨折、左前臂软组织疾患。
眼见伤情比预想中严重,大伟赶忙将情况告知公司。谁承想,公司为了规避自身的社保责任,竟诱导大伟在医院虚报受伤时间。正是这一举动,为大伟后续认定工伤埋下了致命隐患。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伟选择委托霖澳律师事务所郝月律师担任代理人。
郝律师接手案件后,随即协助大伟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然而,人社局调查过程中发现,大伟工伤认定申请书上载明的受伤时间与医院病历记录不一致,便先入为主,认定大伟受伤的事实系伪造。
加上大伟受伤前,曾向年迈的房东提过一句“在洗衣服的地方差点摔了”,导致房东在受引导的情况下,将其描述成“在洗衣服时不慎摔倒”。
人社局据此更加肯定,大伟的受伤与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毫无关联。最终,人社局以事故发生时间不明,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拿到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后,郝月律师没有气馁。在前期协助大伟申请工伤认定的过程中,她就已经注意到人社局调查中的诸多问题。
郝月律师果断协助大伟提起行政诉讼,并在庭审中直击痛点,指出了人社局调查过程中的三大偏颇与瑕疵:
其一,房东的证言并非客观真实陈述。房东的证言是在“受引导”的情况下作出的,且仅凭大伟之前“差点摔倒”的随口一说,就断定大伟是在洗衣服时受伤,属于主观臆断。
其二,认定“虚构事实”有失公允。大伟之所以报告时间出现偏差,是因为公司诱导其虚报时间以规避社保责任。人社局不查公司的违规诱导行为,反而以此认定大伟“虚构受伤事实”,属于本末倒置。
其三,调查程序存在明显瑕疵。在事故发生时间不明确、入院时间较久的情况下,人社局仅凭房东的一面之词,在没有充分证据链印证的情况下,就草率作出不予认定决定,严重违反了调查取证的客观公正原则。
郝月律师条理清晰的质证与严密的法律逻辑,让人社局意识到此前的证据根本站不住脚。
庭后,人社局作出了《撤销工伤认定决定告知书》,决定撤销原先的不予认定决定,对大伟的受伤情况进行再次调查和认定。
经过重新、客观的调查核实,人社局确认大伟在诊所治疗时诊断为外伤,后前往区中医医院住院治疗,确诊为骨骨折及左前臂软组织疾患。
最终,人社局作出了新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明确指出大伟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
郝月律师: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用人单位不当干预导致劳动者维权受阻的案件。在工伤维权实务中,劳动者往往处于信息和证据的弱势地位,一旦轻信公司的“口头承诺”或“规避建议”,极易陷入被动。在此,也提醒大家:发生工伤后,务必第一时间如实报告并保留就医记录,切勿听从用人单位诱导虚报时间、篡改事实;若遭遇不公对待或调查取证存在明显瑕疵,不要轻言放弃,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纠正错误认定,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办案律师

霖澳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工伤人损、劳动争议、交通事故
所获荣誉:2022年度团队贡献奖、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2023年度优秀管理人、2023年度优秀律师、2022-2023年度金牛区优秀律师、2024年度优秀管理奖、2024年度工伤人损品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交通医疗大类十佳案例、2025年度优秀管理奖、2025年度工伤人损品类十佳案例、2025年度交通事故品类十佳案例、2025年度劳动争议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郝律师有丰富的公检法系统工作经历,曾先后于法院立案庭、民庭、法制办工作,熟悉案件立案、审理、结案等各办案环节。郝律师性格率真、特立独行,工作认真负责、刻苦钻研,追求高效率,高质量。拥有较为丰富的劳动争议和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解决经验,擅长谈判和调解,可以准确快速及时处理案件,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知识、良好的法律素养受到委托人的一致好评。她坚信“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立志成为一名有血有肉的法律人。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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