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损】59岁工人被钢管砸伤,包工头当庭否认用工事实,霖澳律师理清多层分包关系,成功获赔10余万
案情概况
2024年11月,大伟(59岁)经工友介绍,进入到A公司名下的项目工地从事天然气管道安装。
然而,上班仅一个多月,某天大伟在工地干活时不慎被钢管砸伤,经医院诊断为:全身多处骨折。
事后,大伟认为自身情况应属工伤,但工地方对此事态度十分冷淡,全程不闻不问,也未曾垫付任何医疗费。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并委托霖澳律师事务所侯辉律师担任代理人。
侯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大伟取得联系,全面了解案件情况。随后,侯律师主动联系工地包工头张三进行沟通。张三虽口头承诺承担赔偿责任,但态度勉强,且不愿足额支付工伤待遇赔偿。
基于此,侯律师随即协助大伟进行伤残鉴定,结果为一处九级、三处十级伤残。随后,侯律师协助大伟将张三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三支付大伟因人身损害造成的损失。
然而,开庭期间,包工头张三竟直接否认与大伟存在用工事实,拒不承认大伟在案涉工地干活受伤。
面对这一突发情况,考虑到包工头张三个人本身偿付能力很差,即便后续胜诉,也会陷入执行困境,侯律师果断建议大伟先行撤诉。
之后,侯律师迅速调整诉讼策略,将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总包方A公司列为被告。在法律层面,A公司才是应当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主体。
即便包工头张三当庭否认,也可依法要求A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此保障大伟能够实际拿到赔偿款。
为夯实证据,侯律师亲自前往事发工地多方取证。经核查,案涉项目工地由A公司分包给了李四、王五,李四、王五又再度分包给了张三。
侯律师梳理完整证据,协助大伟再次提起诉讼,并将A公司、李四、王五一并列为被告。
起诉后,面对侯律师准备的充分证据,分包方李四意识到自身难逃其责,当即主动联系侯律师及大伟,请求调解。
考虑到大伟已年满59岁,且案件面临诉讼时效等法律风险,侯律师将调解和继续诉讼的利弊向大伟一一释明。大伟权衡后同意调解。
最终,在侯律师的组织协调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赔偿协议,约定李四在垫付大伟全部医疗费的前提下,还需额外向大伟支付10余万赔偿。
办案心得
侯辉律师: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建筑工地违法分包引发的工伤赔偿纠纷,维权过程充满了波折与博弈。在接手案件之初,我们面临的最大困境是包工头张三当庭否认用工事实,且其个人偿付能力极差,即便胜诉也极易陷入“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执行僵局。面对这一突发状况,我们果断采取“以退为进”的策略,迅速调整诉讼方向,将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总包方及各级分包方列为共同被告。通过深入工地多方取证,我们成功梳理出完整的层层分包链条,用扎实的证据锁死了各方的法律责任。最终,在铁证面前,分包方李四主动寻求调解,我们结合当事人59岁的年龄特点及诉讼时效等法律风险,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医疗费全额垫付及10余万元额外赔偿的有利结果,最大程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办案律师
霖澳律师事务所
同行评价:侯律师从业以来,以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办案思路备受当事人的好评,面对复杂的案件侯律师可以快速厘清办案思路,通过蛛丝马迹寻找案件突破口。对于当事人,侯律师总是耐心沟通,精准把握当事人的诉求,竭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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