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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一边看不起男友一边花着他的钱,自己出具了8万欠条又让男友写保证书自认非借款,霖澳律师介入,两审之后助男方追回全部借款

发布时间:2023/04/25 11:55:47   Click:

案情概要


甜蜜情侣因“钱”闹掰,两人至此形同陌路

李响系95年小伙,某次机缘巧合下认识了96年的王雪,两人一见钟情,很快便确定了恋爱关系。随着感情急速升温,两人决定同居。本以为同居能让两人感情越来越好的李响,终究还是明白了恋爱容易,生活不易。由于同居的开支以及女友的生活基本都是李响在负担,他切身感受到了王雪日常消费之大。本就工作不稳定的李响,收入也极其不稳定,见王雪花钱如流水,追求高消费,刷信用卡买奢侈品,曾多次劝说让王雪节约用钱,但都会被王雪讽刺为李响无能。李响尽管心里很不舒服,感觉王雪看不起自己,但是为了维系两人感情,李响也只能忍耐,但是很快王雪被自己的高举的债台给压倒了,她知道李响有一笔拆迁费,于是希望李响能拿出来帮她还下信用卡账单。当时李响明确给王雪说,如果家里爸爸生病急需用钱,王雪则需要把钱还给他。可王雪嘴上答应了,但仗着李响对她的爱仍旧我行我素。后来李响受不了王雪平日的冷嘲热讽,闹到分手的地步,为了尽快结束两人的关系,王雪手书《欠条》。

事后,两人又复合,但王雪带上她哥哥,要求李响对其写《保证书》,让李响自认在恋爱期间产生的经济往来是自愿消费,并非借款,李响想到之后会与王雪继续发展直至结婚,为了两人的感情能友好的继续发展,于是写下了《保证书》。但是,《保证书》一到手,王雪还是经常挖苦嘲讽他,甚至故意激怒李响,然后偷偷录下吵架的录音,而且王雪的债务还在不断增加。在某天深夜,女方突然要离开出租屋,不告知李响她要往哪里去,李响担心对方深夜女性在外面遇到坏人,于是提出他离开,把房子留给王雪,但是王雪坚持不留下要半夜出门,李响为了避免后续产生法律责任,在劝阻过程中,李响打开了手机录音,录下了王雪亲口说,现在出门发生了意外不需要李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内容,并且,李响问什么时候归还欠款,王雪当即直接表示会归还李响10万,但李响自认有2万是自己花的,最终协商确认王雪仅需归还8万,李响让王雪就8万元借款打个借条,但被王雪拒绝,并表示说话算数。

然后,分手后李响联系王雪,要求其偿还欠款,王雪却矢口否认,认为两人之间转账消费系赠与,且李响已经写下《保证书》,至于之前说的会归还,系争吵时不理智行为,不作数。李响见王雪出尔反尔,怒上心头,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一审法院判决李响胜诉后,对方上诉。李响考虑到自己现在父亲生病急需用钱,但是对方手里确实有《保证书》,开庭时对方律师所述的专业词汇他也不懂,涉及的法律条款也不明白,考虑到如果二审被改判,我国司法程序又是二审终审,二审判决结果翻转怎么办?二审程序是怎么样?如果对方律师又开始说一些专业词汇,他怎么答辩,考虑再三,李响决议委托律师代理二审程序,最终委托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谭昕璐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诉至法院。谭律师接受委托,经过与李响详细沟通,了解到具体的情况后,迅速整理相关证据,提交至法院。


二审开庭,律师协助,当事人再获胜诉,成功维权

二审阶段,因一审王雪声称李响并未提供转账记录,为此,谭律师补足了两人之间全部的转账记录,连同新证据录音一并提交至法院。庭审时,不出意料,王雪果然声称与李响不成立民间借贷,两人之间的转款系二人为维系感情的赠与,且李响曾书写《保证书》自认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是自愿消费,并非经济纠纷。对于谭律师出具王雪曾表示要还款的录音,王雪质证称,认可录音谈话对象为王雪与李响,但对该录音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不予认可,因该录音并不能反映出真实情况,再有该录音为二人争吵后的交谈,是二人未进行理性沟通所陈述的内容,不能代表王雪的真实意思。谭律师反驳到,虽然李响在向王雪转账时,没有明确是否借款,是否属于借贷关系,但有《欠条》及转账记录为证,虽然李响向王雪出具了《保证书》,但在《保证书》之后,有录音证明王雪又作出了上述款项系借款,她愿意偿还的意思表示,那么现在应当由王雪按约定履行返还。最终,谭律师的法律意见得到法院采纳,案件二审维持原判。


案件结果


一审判决王雪按期归还李响借款8万元,后续王雪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法律文书






办案心得


谭昕璐律师:“恋爱期间的转款可能涉及多种法律关系,并非必然都是赠关系。当然有的时候恋人之间,包括亲属之间都碍于情面,没有写书面借条的习惯,甚至出借方也没有在转款时备注转款性质,导致在分手时、发生争议时没有相关证据,需要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该案件办理时,对于转款性质的证明就是本案的重点,虽一审胜诉,但二审若是没有录音证据加持,想胜诉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在此也提醒男女生交往勿忘自尊自爱,不要“拿来”主义,对于大额的金钱,有必要明确到底需要不需要还,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减少日后纠纷。”



办案律师


谭昕璐
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婚姻部副部长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同行评价:谭律师曾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工作,对各类法律法规有深刻的学习与专研,办理了许多疑难案件,对案情复杂、法律关系不明、证据不足的案件有独特的解决办法。谭律师专注婚姻家事领域多年,常出席婚姻家事领域内相关研讨活动,擅长公众人物离婚、抚养权争取、家族财富传承、房产分割、婚前协议等。



注:案件中人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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