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乙方项目完工,甲方拖欠11万工程款不给,霖澳律师找出所有责任方,通过层层施压,助乙方高效拿回全款
甲方拖欠11万工程款,霖澳律师助乙方诉讼维权
2023年6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约定A公司将项目的钢材搭架部分分包给B公司。2024年3月13日,项目完工,A公司与B公司进行结算,结算单清晰载明,项目工程款总金额为221万元,扣除质保金后,A公司应支付B公司214万元工程款。
然而,双方结算后,A公司仅支付了203万元,剩余11万迟迟未付。每当B公司联系到A公司的负责人张三催讨款项时,张三均以总包方还没打款,他们无力支付为由搪塞。B公司多次催讨无果,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果断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经过对比,B公司委托到了#霖澳律师事务所的袁萍萍律师为代理人。袁律师立马根据现有证据对整个案情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指出,从事实情况来看,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如今B公司已按约交付项目,A公司却拒付工程款,已经构成违约,B公司有权向其主张索回工程款。
霖澳律师巧妙施压,助乙方庭前拿回10万款项
随后,袁律师当即投入到了调查取证工作当中,并成功查到了案涉项目的业主单位及总包方的信息,于是袁律师果断转变诉讼策略——不仅将合同相对方A公司列为被告,同时将总包方C公司、业主单位以及项目的包工头张三一同列为被告提起诉讼。
果不其然,在案件顺利立案后,受到业主单位施压的总包方C公司直接向B公司支付了10万元的工程款。至此,B公司被拖欠的工程款金额降至1万元。
于是袁律师撤回了对业主单位及C公司的起诉,将重心重新转移至与A公司的诉讼问题上,同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然而,A公司早有准备,法院最终并未查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霖澳律师据理力争,11万工程款全部拿回
开庭之时,袁律师强势指出,合同签署后,B公司依约履行合同,双方亦进行了结算,且加盖双方公司公章及负责人签字确认,而A公司却一直拖欠工程款未付,经催讨多次无果,按照民法典规定,A公司应当及时支付工程款,其拖延支付部分,应当承担逾期付款的资金占用利息。
面对铁证,A公司对欠付工程款的事实无可辩驳,但仍不愿松口。最终,经法院审理查明,抵扣B公司已收到的10万工程款,判决A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B公司支付未付工程款1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谁承想,眼看支付期限届满,A公司仍然不为所动,袁律师立即协助B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再次与A公司展开多番沟通。最终,在袁律师的全力推动下,强制执行程序尚未启动,A公司便主动支付了该笔款项。
霖澳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民商事纠纷、公司法律顾问、经济犯罪、涉税争议
所获荣誉:2023年度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先进个人奖、2024年度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袁萍萍律师,不仅是执业律师,同时也是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这让她在擅长的合同纠纷、民商事纠纷、公司法律顾问领域更加如鱼得水,优势明显。袁律师自执业以来,凭借深厚的法律实务操控能力及扎实专业的法财税一体化综合知识,为众多当事人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并且凭借严谨负责、真诚高效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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