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家中“顶梁柱”私售烟花将获刑,霖澳(天府)律师力挽狂澜,争取到无罪
案情回顾
2025年春节期间,郝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于本地私自贩卖烟花爆竹。经查,其经营数额共计88,900元,获利30,000余元。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因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
然而,这背后隐藏着一个濒临崩溃的家庭——郝某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其父亲处于癌症晚期急需照料治疗,大女儿患有抑郁症需长期服药,还有两名未成年女儿亟待抚养。若郝某入狱,整个家庭将瞬间失去生活来源,陷入绝境。
律师介入
家属怀着最后一丝希望,委托霖澳(天府)律师事务所介入辩护。杨杰律师接受律所指派,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郝某。
在全面梳理案情后,杨律师敏锐地指出案件的核心难点:
第一,郝某的经营数额已明确超过非法经营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在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通常会被提起公诉;
第二,无证经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想要从“无罪”或“不起诉”角度突破,难度极大。
面对看似铁板钉钉的局面,杨律师没有退缩,而是迅速调整策略,在法理与情理之间寻找最佳的平衡点,挖掘一切可能的从宽情节。
在夯实事实与证据的基础上,杨律师很快制定了详尽的辩护方案,并向检察机关提交了系统、详实的法律意见书,重点从以下三个维度展开沟通:
其一,虽然郝某无证经营,但其销售行为未引发任何安全事故,未造成实际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后果,客观危害极小;
其二,郝某系初犯、偶犯,主观上仅为谋生而非恶意扰乱市场秩序。到案后,他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
其三,郝某家庭极端困难,全家生计系于郝某一人,若机械执法起诉判刑,将直接导致一个家庭分崩离析,重病亲人无钱医治,未成年人无人抚养,这不仅违背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更不符合“司法为民”的理念。
检察机关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及证据后,采纳了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郝某犯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对郝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那一刻,郝某泣不成声,这意味着他能继续撑起那个重病缠身、亟待照料的家。
杨杰律师:“本案当事人无证贩卖烟花爆竹经营额近9万元、获利3万余元,已明显超过个人非法经营罪‘经营额5万元或违法所得1万元’的刑事追诉标准。司法实践中,通常会提起公诉,争取不起诉的难度极大。对此,我们并未局限于常规辩护,而是将‘情节轻微 + 认罪悔罪 + 家庭特殊困境’结合论证,使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到起诉将引发严重家庭困境,具备从宽处理的现实必要性。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我方意见,依法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借此提醒大家,烟花爆竹属国家严格管控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绝非普通商品。个人未经许可,任何形式的销售行为(包括朋友圈微商、社区团购、货车流动售卖等)均属于违法。切勿心存侥幸,以为‘没出事故就没事’,刑事风险往往就在你忽略的一瞬间降临。” 案件承办人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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