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损】工人工伤致残,公司未缴社保拒付就业补助金,霖澳(德阳)律师介入,仲裁裁决全额赔付
案情回顾
2024年3月,58岁的老张入职四川A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成为车间里的一名打磨工。对于上了年纪的打工人来说,这份工作来之不易,老张干得格外卖力,靠着计件工资维持生计。
然而,意外总是在不经意间降临。同年5月17日上午,老张在车间抛光餐具时,机器圆盘突然飞回,重重地砸伤了他的手。经医院诊断,老张为皮肤裂伤、手挫伤及指骨骨折。
这场突如其来的意外,不仅给老张带来了身体上的痛苦,更让他的家庭陷入了经济困境。由于受伤后无法继续工作,老张彻底失去了收入来源。
更让老张感到无助的是,入职仅两个月,公司一直没为他缴纳社会保险。事故发生后,公司更是从未主动过问伤情,更别提协商赔偿。
走投无路之下,老张找到霖澳(德阳)律师事务所。律所高度重视,指派经验丰富的罗以吉律师承办此案,誓要为老张讨回公道。
罗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与老张取得联系。经过详细梳理,罗律师指出,老张的情形虽完全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但前提是能确认老张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老张虽与A公司签过劳动合同,但手中并没有原件,且工资也是由个人账户发放,手里几乎没有能证明身份的硬材料,这给维权带来了不小的阻碍。
针对这一僵局,罗律师没有硬碰硬,而是制定了一套迂回战术:协助老张提起劳动仲裁,主张A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这一招果然奏效。在仲裁庭审中,A公司为抗辩二倍工资的主张,当庭提交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至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铁证如山,老张维权的第一步大获全胜。
基于此,罗律师趁热打铁,协助老张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鉴于A公司未给老张购买社保,罗律师随即协助老张提起仲裁赔偿,主张由A公司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
面对铁证,A公司知道赔偿已是板上钉钉,但为了少赔钱,也是使出浑身解数。A公司辩称,张某受伤后几个月才检查,无法证明十级伤残是由工伤造成,可能是张某自己造成的;
其次,只认可老张月工资为3900元,且停工留薪期仅为1个月;最后,张某出生于1966年,距今(2026年)已满60周岁达到退休年龄为由,拒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对此,罗律师进行了有力反驳:其一,张某的初次诊断记录完整,后续治疗具有连续性,且工伤认定决定书已确认受伤性质,A公司仅凭主观猜测无法推翻法定的鉴定结论。
其二,通过老张的银行转账记录,可见老张受伤前月平均工资为5850.5元。停工留薪期则应严格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及鉴定意见确定,而非A公司单方面说了算。
其三,张叔入职时未达退休年龄,且工伤发生时劳动关系存续。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应当全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A公司以此为由拒赔毫无法律依据。
经过审理,仲裁委采纳了罗以吉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裁决:确认双方解除劳动关系;A公司需支付老张各项工伤待遇合计12.5万余元(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4.5万余元)。
罗以吉律师:“工伤赔偿是劳动者受伤后的救命钱。面对企业试图通过拖延、混淆概念来逃避责任的行为,律师需要做的,就是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帮当事人把该拿的钱一分不少地拿回来。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就应当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这与年龄无关。如果大家遇到类似的工伤赔偿难题,不要害怕,不要妥协,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法律永远是维护你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
案件承办人

罗以吉
霖澳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工伤部副部长
擅长领域: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所获荣誉:2022年度团队贡献奖、2023年度工伤人损大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工伤人损品类十佳案例
评价:罗以吉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案件,因为专注,所以专业!罗律师在交通与工伤领域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一心只为当事人争取更多赔偿,凭借认真负责、不急不躁的办案风格赢得了众多好评。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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