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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丈夫去世,当事人办理房屋过户被告知需认定智力残疾儿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霖澳律师高效办案,助其成功认定并成为监护人

发布时间:2024/03/06 10:10:08   Click:

案例简讯


近日,四川霖澳(天府)律师事务所成功办理了一起涉及家庭监护权的特殊案例。当事人杨雪在丈夫离世后,独自照顾自幼患有小儿麻痹症、智力迟钝的儿子小王(现已35岁),其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遭遇法律难题——被告知需首先通过法律程序认定小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身份,并申请成为其法定监护人。面对这一复杂且专业的法律问题,杨雪找到了四川霖澳(天府)律师事务所的凌艺哲律师寻求专业帮助。凌律师在深入了解案情后,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对小王的情况进行了严谨分析,从而指出,根据现有证据及法律规定,小王确实符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条件,而杨雪要顺利办理房产过户,则必须通过法院正式确认小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自己为其监护人。

杨雪听后,果断委托凌艺哲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协助处理。凌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行动,发现小王的残疾证已过期,遂协助其重新进行鉴定。经鉴定,小王被确认为智力残疾2级,无法准确表达个人意愿,也无法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确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凌律师还搜集了小王的低保证书等相关证据,一并提交至法院。经过一个月的高效运作,法院经审理查明,最终判决小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确定杨雪为其合法监护人。凌律师高效的办案风格圆满解决了杨雪面临的法律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注:当事人姓名为化名)



法律文书



案件承办人


凌艺哲
四川霖澳(天府)律师事务所

工程房产部主办律师

 擅长领域:工程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同行评价:凌艺哲律师能言善辩、办案周到有条理,工作努力上进,致力于将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执业以来积极参与建设工程纠纷、房产纠纷以及合同纠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全力以赴 ,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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