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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当事人遭公司拖欠5万多提成,霖澳天府律师介入,指导其维权并取得关键证据,历经多个程序成功拿回应得提成工资及经济补偿

发布时间:2024/07/30 17:03:47   Click:

案情概要


2020年12月10日,苏娟(离异带俩娃)入职了A公司,担任经理兼总助,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也为苏娟购买了社会保险。自入职以来,苏娟尽心尽力做项目,然而,公司却一次提成也未曾给她发过,截至2022年9月,未发提成已高达51118元。

面对公司长期拖欠行为,苏娟忍无可忍,内心急切离职,遂果断委托四川霖澳(天府)律师事务所吴传丽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协助维权。2022年9月20日,苏娟在吴律师的指导下,向A公司提交了《被迫离职声明》,其中详细说明了其因公司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未足额发放工资,只能被迫离职的事实。

然而,公司在收到该离职声明后,并不认可有拖欠工资行为,并要求苏娟继续上班。之后,苏娟虽回到公司上班,但仍与公司人事部经理通过微信沟通离职及提成工资发放事宜,不出意料,双方协商失败,为此,苏娟于2022年10月19日正式提出辞职,并提起劳动仲裁。

之后,吴律师协助苏娟搜集证据,期间发现公司已将苏娟工作手机账号删除,这一举动无疑使得取证工作陷入困境,而吴律师为打破眼前困局,多番深入调查,最后在苏娟与原合作客户处取得关键证据,加上苏娟原来在公司处保留的证据,成功转变局势。

仲裁时,吴律师积极举证并指出,公司不按规定发放工资,迫使苏娟离职,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应承担向苏娟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责任,并补足未足额发放的工资。然而,公司却辩称,其不存在欠发工资的情形,其不应再向苏娟支付提成,至于苏娟提交的《被迫离职声明》,事后苏娟已重新返岗,意味着苏娟已通过实际行动表明无需履行《被迫离职声明》。

面对公司如此反驳,吴律师当即表示,苏娟在向公司提交《被迫离职声明》后,虽继续回到公司工作,但仍在与公司沟通离职及发放提成事宜,并且在双方协商无果后,随即提起劳动仲裁,可见苏娟并未放弃向公司主张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权利。此外,吴律师就所提交证据中《苏娟2021.10—2022.3月份提成表》,强调自苏娟入职以来,共计完成29个项目,应领取项目提成合计51118元。

公司见状,随即对提成金额提出异议,其认为部分项目存在“回款超过30天”“利润不足10%”“未经总经理签字确认”等不应计发提成的情况,对此,吴律师再次提出,公司声称上述提成不符合发放条件,但公司并未就不应发放提成的是由进行举证,故其应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案件结果

仲裁委采纳了吴律师部分法律意见,裁决公司向苏娟支付提成35358.97元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6272.5元。对于该结果,双方均表示不服,同时起诉至法院。


案件后续

一审阶段,法院经审理查明,采纳了吴律师法律意见,支持了苏娟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公司向苏娟支付提成工资51118元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6272.5元。然公司仍旧不服,当即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在查明事实后,并未采纳其意见,最终,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办案心得


吴传丽律师:“本案当事人作为单亲妈妈带两个孩子辛苦上班,着实不易,面对公司数万元的工资拖欠,我们首先按照当事人的意愿,指导其正式向公司递交了《被迫离职声明》,启动了维权的第一步。随后,我们迅速展开了劳动仲裁的准备工作。期间,公司将当事人工作手机账号删除,导致增加了取证难度,不过后续经过我们不懈努力,仍取得关键证据。最终,历经仲裁、一审、二审,成功帮当事人实现维权,拿回应得工资及补偿。”



案件承办人



吴传丽
四川霖澳(天府)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工伤部主办律师

擅长领域:工伤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所获荣誉:2022年度律所新锐、2023年度团队贡献奖

同行评价:吴传丽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处理工伤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债权债务及合同纠纷各类案件。自执业以来,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以当事人为中心,积极与当事人沟通,最大限度的挽回或减轻当事人的损失。同时吴传丽律师一直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理念,以专业、周到的服务赢得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注:文中人名、公司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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