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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人损】货拉拉司机无偿帮客户装货,腿被砸成骨折,客户以无过错为由拒赔,霖澳律师成功认定客户担责60%,助司机顺利拿回8万赔偿

发布时间:2025/06/11 17:50:27   Click:

案情概要


当事人无偿帮玻璃厂搬货,腿被砸成骨折,对方却拒赔

敖丙系货拉拉平台货车司机,2024年5月21日,敖丙在平台接到一笔大单,帮客户张三在玻璃厂将玻璃运输到指定目的地,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很快,敖丙在女友小美的陪伴下顺利抵达玻璃厂,而玻璃厂也很快进行吊装,期间工作人员找到敖丙帮忙,敖丙二话不说便上前协助。谁承想,中途玻璃没放稳突然滑倒,砸向小美,敖丙当即眼疾手快,奋力将小美拉开,而自己却不幸被玻璃砸中左膝。


敖丙当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前往医院救治,经诊断,敖丙左膝骨粉碎性骨折。治疗期间,玻璃厂给敖丙垫付了3000元医疗费。


敖丙认为自己是出于好心帮玻璃厂装货才受伤,遂找到玻璃厂索要赔偿,可玻璃厂却拒赔。无助之际,敖丙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并委托#霖澳律师事务所王英律师 担任其代理人。


霖澳律师助当事人提起诉讼,逐步攻破证据难题,查明案件事实

王律师受托后,通过与敖丙深入沟通,指出敖丙作为自愿提供帮助的一方,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帮助过程中受到损害,且被帮助者(玻璃厂)存在过错,那么被帮助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目前案件的难点在于,敖丙缺乏直接证据证明玻璃厂存在过错。


随后,王律师一边协助敖丙申请伤残鉴定,结果为十级;另一边,积极展开调查取证工作,期间通过货拉拉平台得知客户张三的身份信息。


此外,王律师联系到敖丙女友小美,希望她能出庭作证,可此时因小美与敖丙正在闹分手,不愿作证,为此,王律师又耐心与小美沟通,最终成功说服小美放下个人情感,出具了一份书面证言。


基于此,王律师协助敖丙将玻璃厂起诉至法院,同时为查明案件事实,将货拉拉平台及张三一同追加为被告。而后,玻璃厂将案外人李四申请追加为了第三人。


经法院查明,李四系玻璃厂的客户,需要运输玻璃,遂将运输事宜通过微信交予张三,可张三到达玻璃厂后发现自己的车装不下,于是便通过货拉拉平台下单,而该订单最终由敖丙接单。而后,敖丙到按约到达玻璃厂装货,结果在装货期间不慎受伤。


霖澳律师据理力争,法院认定玻璃厂担责60%,当事人成功维权,拿回赔偿

基于案件事实,庭审时,王律师指出,本案中敖丙无偿帮助玻璃厂装货,与玻璃厂之间形成义务帮工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敖丙因帮工行为造成的损害,应由玻璃厂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玻璃厂却辩称,玻璃厂通过航吊将玻璃吊放在敖丙驾驶的货车上后已完成全部义务,已装车玻璃的后续固定、捆绑由敖丙自行处理,敖丙在进行固定、捆绑的过程中,致使玻璃滑倒而受伤,与其无关;


其次,货物的合理装载、固定捆绑是货运人员的基本义务,敖丙在履行自身固定捆绑的义务时受伤,应由货物的托运人张三与敖丙共同承担责任。总之,玻璃厂对事故发生没有责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面对玻璃厂的无理辩驳,王律师再次进行强势反击,提出玻璃厂系吊装作业的实施者,应当知道吊装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而其无证据证明,其在吊装作业时对在场的敖丙进行了相关的安全提示,反而要求敖丙予以协助,导致敖丙在协助装货过程中受伤。


法院最终采纳了王律师的法律意见,并综合案件情节,酌情确定玻璃厂承担60%的责任,敖丙因自身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自身承担40%的责任。


经核算,敖丙因此次事故共计损失140868.68元,由此,法院判决由玻璃厂向敖丙赔偿84521.21元,扣除玻璃厂此前已垫付的3000元,还应支付81521.21元。



办案心得


王英律师:“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帮工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作为货车司机,在协助玻璃厂装货过程中不幸受伤,玻璃厂作为吊装作业的实施者,对作业现场的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当事人因证据薄弱,且玻璃厂一再否认担责,致使维权受阻,为此,我们多方取证,最终助当事人成功维权,拿回赔偿。这一案件让我深刻认识到,身为律师,唯有脚踏实地搜集证据,精心做好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并与法官保持积极且良好的沟通,才能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承办人


王英
霖澳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工伤部部长

执业经验12年

 擅长领域:人身侵权、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劳动争议

所获荣誉:2019年度金牛区优秀公益律师、2020年度金牛区优秀律师、“服务营商先锋”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成都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2022年度十佳优秀案例、2022年度优秀合伙人、四川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2023年度优秀管理奖、2023年度工伤人损品类十佳案例、2023年度劳动争议品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优秀合伙人、2024年度工伤人损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王律师为人真诚善良、乐观向上,办案、风格细致耐心,与当事人沟通融洽,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肯定。王律师不怕辛苦,勇于挑战,从业以来独立代理多起争议较大、理赔困难的案件,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特别是工伤、交通事故中的弱势方伤者的合法权益,也擅于通过调解的方式高效快速地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王律师将投入持续的热情和努力,去完成当事人的委托,迎接更多的挑战!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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