霖澳律所首页   |   免费热线:180-4859-4636
 您好,欢迎来到霖澳律所!   联系我们

180-4859-4636

团队介绍 专家顾问 成功案例 霖澳新闻 关于我们
业务领域
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侵权纠纷 婚姻继承 债权债务 法律顾问 其它纠纷

交通事故

LINAO LAW
刑事案件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工程房产 合同纠纷 侵权纠纷 婚姻继承 法律顾问 其它纠纷 企业公司
点此免费通话

180-4859-4636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当事人遭遇“开门杀”致十级伤残,保险公司拒赔并申请重新鉴定,霖澳律师未雨绸缪,提前布局应对策略,助其成功获赔超10万

发布时间:2025/09/25 16:21:24   Click:

案情概要


当事人遭路边临停车辆开门杀,评残风险很大

2024年10月7日,唐芳骑着电动自行车在道路直行时,一辆停在路边的小轿车突然打开车门,唐芳避让不及,猛地撞上车门后摔倒,重伤住院。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事故,由车主张三承担事故全责,唐芳无责。


出院时,医生诊断唐芳为“腰3椎体压缩性骨折”,且在出院证明书中记载为“压缩率约1/4”。此时的唐芳并未额外关注这份平常的出院记录,她怎么也没料到,上面的这个小小的数据,会让自己后续的维权变得异常艰难。


出院后,唐芳选择委托#霖澳律师事务所周裕青律师 担任其代理人,全权处理后续赔偿事宜。


周律师受托后指出,唐芳目前的情况,评残风险很大,即便评上,保险公司也很可能不会认可。因为一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三分之一构成十级伤残,而出院证明书记录压缩率约四分之一。


可即便如此,周律师仍迅速展开深入调查,多方收集证据,并陪同唐芳前往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最终成功确认其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保险公司否定伤残结果,霖澳律师未雨绸缪,应对自如

随后,周律师找到张三投保的保险公司协商理赔,而保险公司如周律师心中预想的一样,对唐芳的伤残结果不予认可。


于是,周律师迅速行动,快速拟好起诉状及赔偿清单,第一时间协助唐芳起诉到法院。


中途,为夯实证据,周律师多次往返医院,调取唐芳原始CT影像、元数据及完整病历资料,并专门前往司法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员深入沟通,全面清楚地了解唐芳的十级伤残情况。


然而,几个月后,唐芳在收到开庭传票的同时,也收到了法院关于“保险公司申请了对唐芳伤残进行重新鉴定”的消息。


霖澳律师力证受害人构成十级伤残结果,有力驳斥保险公司主张

尽管此类申请通常会被准许,但周律师并未被动接受,而是做好最充分的准备,提前撰写了《请求法院驳回重新鉴定申请书》,并亲自递交承办法官,


申请书主要阐明了以下三点,以证明保险公司之重新鉴定申请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第一、伤残评定应以专业鉴定意见为准,而非片面采信住院记录。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6.2条,构成十级伤残的标准为“一椎体压缩性骨折或者粉碎性骨折”。唐芳不仅存在压缩性骨折,而且鉴定人分析元数据可以认定存在粉碎性骨折,完全符合评定条件。


住院期间医生以治疗为主,未使用专业工具测量压缩率,其“约1/4”的描述属临床初步判断,不具备鉴定效力。而司法鉴定机构在损伤稳定期(伤后4个多月)结合CT影像元数据与病历资料作出的专业认定,更具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第二、鉴定合法合规。事故发生于2024年10月7日,鉴定受理日为2025年2月15日,间隔已达4个月又11天,完全符合《司法行政行业标准法医临床检验规范》中“损伤后3至6个月进行检验”的规定,鉴定程序正当。


第三,原鉴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保险公司未提供足以反驳的证据。鉴定机构具备法定资质,鉴定人资格合规,所依据材料真实完整,整个过程符合司法鉴定规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一方申请重新鉴定,需提供足以推翻原鉴定的证据,而保险公司仅凭主观判断,并未申请专业鉴定人对受害人的伤情进行分析椎体实际压缩率以及是否存在粉碎性骨折,其申请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霖澳律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当事人如愿获赔超10万

开庭当天,周律师据理力争,虽然法院最终同意了重新鉴定,但周律师的代理意见赢得了法官与对方代理人的认可,保险公司代理人更是当庭表示会继续跟踪上报情况。


庭后,保险公司代理人与周律师保持联系,双方积极协商沟通、相互配合,最终保险公司全额认可了十级伤残金额,这个结果不仅节约了后续维权时间,也避免了重新鉴定的风险。


最后,各方达成调解,并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约定由保险公司向唐芳支付赔偿103062.58元,张三向唐芳支付赔偿982.56元。该结果完全达到了唐芳预期,对此表示很满意,对周律师表达了深深的感激之情。



办案心得


周裕青律师:“本案前期我预测到保险公司很可能要求重新鉴定,因此,我提前做了准备,撰写了《请求法院驳回重新鉴定申请书》,化被动为主动,即便法院最终同意重新鉴定,我们也让对方意识到——推翻原鉴定难度大。最终保险公司也是认可了伤残等级,助当事人顺利获赔。这起案件让我更加坚信,在交通事故案件办理中,专业律师的提前布局、精准论证与坚定主张,是打破僵局、实现赔偿的关键。同时,我也深刻体会到,办案不能凭借刻板印象,要坚持做实事,面对阻力,一个字‘做’,不行,再做;再不行,再做。只要方向正确,就全力以赴去推进每一个细节,做到‘沟通有温度,做事有力度,反馈有准度’,越努力,越幸运,结果往往都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



案件承办人


周裕青
霖澳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交通部部长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工伤人损、合同纠纷

所获荣誉:2022年度优秀合伙人、2023年度优秀合伙人、2023年度交通医疗大类十佳案例、2023年度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优秀律师、2024年度优秀合伙人、2024年度交通事故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周裕青律师自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交通事故、工伤人损、合同纠纷等领域,尤其是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驾轻就熟,凭借自身过硬的能力,一直践行着高效办案、负责到底、使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工作理念。周律师思维敏捷、灵活,在法律工作中不仅形成了严谨、认真、务实和干练的工作作风,同时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以及出色的处理案件的工作能力,深受当事人的信任与认可。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点此免费通话

180-4859-4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