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游戏账号开挂被封,买家怒告“中间人”索赔11万,霖澳绵阳分所律师助当事人应诉,成功全身而退,分文不赔
案情概要
当事人牵线促成游戏账号交易,买家因开挂导致被封
2023年3月13日,李波受朋友李四所托,帮忙在朋友圈发布了一条出售游戏账号的信息。不久后,张三主动联系到了李波询问买号事宜。
经过沟通,张三以11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李四在Steam游戏平台名为“霸王龙”的游戏账号,该游戏账号中包含绝地求生pubg游戏及皮肤。
当日,张三向李四全额支付对价,而李四也通过更改账号绑定手机号的方式将游戏账号交付给张三,双方完成交易。
同年3月21日,张三将该账号出借给朋友使用,但因朋友在游戏过程中使用外挂导致该账号被官方永久封禁。
事发当日,张三当即联系李波,询问该游戏账号能否解封,李波告知其需要联系“一手”(该游戏账号原始注册人)尝试解封,并会产生一定的费用,张三对此表示认可。
之后,在李波的协助下,张三通过更改游戏账号手机绑定的方式,将游戏账号直接交付给了“一手”解封,但此后却迟迟没有消息。
为此,张三让李波转告“一手”,若账号无法解封,那就该将账号原路返还,但“一手”却仅回复称“封号不在售后范围”,此后便再无消息。
当事人好心提出解决方案,却被买家起诉退款并赔偿损失
2023年12月29日,张三无意中得知该游戏账号已经解封,于是再次联系到李波这个“中间人”向“一手”核实,而对方给出的答复是“账号确实已解封,现在账号在他手里,张三想要账号,需支付8万元解封费”。
李波很快将“一手”原话转达给张三,即“张三给了解封费,才能拿到账号”。对此,张三提出了一连串的质疑——账号是怎么解开的?花费8万的凭证在哪?账号解开后,是否有再次进行转卖?
对此,李波也一头雾水,表示自己并不清楚详细情况。之后,张三既没有给解封费,也不再联系李波询问账号事宜,李波以为张三已经放弃该账号,遂未再干涉这件事。
谁承想,不久后张三竟一纸诉状将李波诉至法院,主张其与李波之间系委托关系,要求李波返还账号,若无法返还则退还购买账号的价款11万元,并赔偿其因账号被非法占有导致的损失7千元。
面对突如其来的官司,李波一脸惊愕,心想自己仅是一个中间人的角色,并没有收费,也未参与交易核心环节,更未实际掌控账号,不应成为责任主体。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波选择委托#霖澳律师事务所绵阳分所文明律师 作为诉讼代理人,协助应诉。
买家执意索赔,霖澳(绵阳)律师助当事人应诉维权
文律师了解情况后指出,本案的关键在于厘清法律关系的性质、各方的权利义务边界以及责任主体的认定。
在全面梳理案情后,文律师即刻协助李波搜集证据,重点证明李波仅为中间介绍人,未参与买卖核心环节,亦未从解封过程中获利,不应成为责任承担主体。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案中“一手”实际名为王博,并依职权追加王博为被告,并向张三释明。但张三明确表示,不向王博主张任何权利。
张三主张称,游戏账号属于法律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自交付时已发生法律效力。其通过微信委托被告李波解封游戏账号,双方构成委托合同关系,但双方未就解封费用达成合意。
后其要求被告李波解除委托并返还游戏账号,遭到拒绝,被告李波不返还的行为已构成无权占有,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霖澳(绵阳)律师积极举证,有力反驳,当事人成功全身而退
对此,文律师提出,张三主张其与被告李波之间成立委托合同关系,但被告李波在案涉游戏账号解封过程中仅是充当中介作用,游戏账号解封的收益也并非由被告李波收取,双方之间并未成立委托合同关系。
其次,即便认定双方存在委托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三条之规定,本案张三明知解封需联系“一手”王博,且同意将账号直接交由王博处理,应视为已同意转委托。因此,若解封未果或产生争议,张三应向游戏账号的实际占有人王博主张权利,而非向李波追责。
再有,案涉游戏账号的价值损失系原告本人及账号借用人原因所致,与被告李波无关,原告应当向账号借用人主张权利。
最后,原告交付的被永久封禁的游戏账号并无任何经济价值,在游戏账号重新具备经济价值后,其应当支付相应对价,在原告拒绝支付解封费用的情况下,“一手”王博作为债权人有权留置该游戏账号。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文律师的法律意见,认定李波在本案中不构成委托关系,也不具备法定或约定义务返还账号或退款,判决驳回张三对李波的全部诉讼请求。至此,李波得以全身而退。
办案心得
文明律师:“本案表面看是一起因虚拟财产处置引发的争议,实则涉及委托关系的成立要件、转委托的法律效力、责任主体的界定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等多个法律问题。原告因自身出借账号导致封禁,又在拒绝支付解封费用后转而追究未获利、未控制账号的中间人责任,显然混淆了权利义务的边界。在代理过程中,我重点围绕当事人的中间人角色进行证据固定,还原其未收取报酬、未参与交易核心、未实际控制账号的事实,最终法院驳回原告诉请,当事人得以全身而退。此案也提醒大家,虚拟财产交易虽日益普遍,但缺乏平台监管、依赖‘原始注册人’解封的私下交易模式风险极高。买家应审慎核实账号权属、交易链条及售后保障,而中介人员也应明确自身角色,避免卷入权属纠纷。”
案件承办人
文明
霖澳(绵阳)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公司法务
所获荣誉:2024年度先进个人
同行评价:文律师在为当事人和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秉承严谨的工作态度,用最专业的知识去分析案件,勤奋踏实,对案件细节的把握十分精准,专研每个细节对案件的作用,除此之外,文律师性格随和,为当事人提供积极的情绪价值,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并且能够从最有利于当事人和顾问单位的角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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