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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橱柜商二次侵权“某派”商标被起诉索赔27万,霖澳律师全力以赴,成功助当事人减损至12万

发布时间:2025/03/19 17:44:20   Click:

案情概要


当事人(公司)无意侵权知名商标,被诉承担赔偿

某派家居公司(以下简称“某派公司”)是“某派”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商标核定使用在浴室装置、燃气灶、微波炉(厨房用具)、电炊具、烘烤器具等商品,该公司的“某派”商标在国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曾在2009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2016年8月16日,小王与某派居X电器厂签订商标转让书,获得“某派居X”的商标权,而后,小王注册了成都某派居X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派居X公司”),并正常进货销售“某派居X”商品。
然而,虽然商品上写的是“某派居X系列”,但却重点突出了“某派”二字,而“居X”二字则相当小,若是不细看,很可能就认为是某派公司的商品,但小王并未意识到这个问题,而是继续出售商品,没过多久,官司就找上了小王。

2020年,某派公司对小王及某派居X公司商标侵权提起诉讼,要求某派居X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某派”商标的行为,停止销售侵犯“某派”商标的产品,拆除店内带有“某派”等相同或近似标识的店招、门头,变更企业名称,新名称中不得含有与“某派”相同或近似的字样,同时赔偿某派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万元。

至此,小王终明白自己已构成商标侵权,遂只能乖乖赔偿,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调解,小王与某派公司达成调解,约定由小王向某派公司支付2万赔偿款,某派公司不再针对上述侵权事实向小王主张民事权利。

当事人(公司)二次侵权,被对方再次起诉索赔27万

原本案件到此已结束,但小王并未立马更改公司名称,而是在看见仓库还有众多商品未处理,加上自己家中亲人生病,急需用钱后,一时糊涂抱着侥幸心理继续售卖,而结果就是,2024年,某派公司再次发现某派居X公司的侵权行为。

某派公司很快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对某派居X公司所堆放侵权产品的仓库及门店进行了行政打击,当时现场查封的侵权产品多达数百件,而后,某派公司对小王及某派居X公司再次提起诉讼。

某派公司认为,某派居X公司在明知销售的产品属于侵犯商标权的情况下,仍然售卖,且时间长达3年半,主观上属于恶意侵权,要求某派居X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某派”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停止使用“某派”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组成部分,向某派公司赔偿经济损失8万及惩罚性赔偿16万,并承担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共计3万元。

霖澳律师受托介入,全力协助当事人(公司)多方取证应诉

面对如此巨额赔偿,小王一时不知所措,即刻来到霖澳律师事务所咨询,并委托田力律师担任其及某派居X公司代理人,协助出庭应诉。

田力律师受托后,通过对案件详细梳理,发现某派居X公司在自身企业名称中使用与某派公司涉案商标字音、字形、字义一致的“某派”字样,且其生产、销售的商品与某派公司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类别范围属于同类或相近类别,其商标侵权板上钉钉,小王想一分不赔根本不可能,只能尽力争取少赔。随后,田律师协助小王积极取证。

庭上双方展开激烈对抗,霖澳律师更胜一筹,当事人(公司)减损过半

庭审期间,某派公司主张某派居X公司以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销售与某派公司注册商标近似的产品,致使消费者误认为是某派公司产品,侵害了某派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承担相应赔偿,而小王作为某派居X公司唯一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对此,田律师立即反驳到,小王及某派居X公司虽与某派公司于2020年达成调解不再侵权,但因调解后囤积的货物有大量尚未出售,同时因小王家庭变故,急需大量医疗费用治疗,所以小王才不得已将之前囤积的货物出售变现。

再有,即便某派居X公司售卖也是仅对之前的客户个别下单处理,并未刻意大肆公开售卖,由此可见,小王及某派居X公司不存在主观上的恶意。

另外,某派公司主张小王及某派居X公司向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但某派公司并未举证证明其因侵权遭受的损失或者某派居X公司的侵权获利,亦未举证证明计算惩罚性赔偿基数标准的合理性,即便要赔,某派公司主张赔偿金额也过高,请求法院予以调整。

法院经审理查明,采纳了田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小王及某派居X公司不存在恶意侵权,最终酌情确定某派居X公司向某派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2万,小王作为公司唯一股东,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某派居X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某派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的行为,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某派”字号,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手续,向某派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2万;股东小王对某派居X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办案心得


田力律师:“本案凸显了商标侵权问题的严重性,当事人商标侵权板上钉钉,证据确凿,作为其代理人,只能尽力帮其争取少赔,最终也没有辜负当事人的信任,成功帮其从27万赔偿款减少至12万,当事人对此很满意。最后,也建议大家,在商业活动中,务必规范使用商标,避免侵权行为,如遇法律纠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积极应对,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件承办人


田力

霖澳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部部长、刑事部主办律师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知识产权纠纷、合同纠纷

所获荣誉:2022年度先进个人、2023年度律所新锐、2024年度优秀律师奖、2024年度刑事案件品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

评价:田力律师自执业来,一直以“用心、尽心、细心”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为宗旨,专业专注办案,目前就刑事辩护领域已参与办理多起当事人取保候审或不起诉案例,另外,田律师在知识产权纠纷及合同纠纷领域,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纵然是复杂疑难案件,他也会凭借过硬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成功维权,田律师专业、勤勉、高效、真诚的服务,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信任和赞誉。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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